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综合改革与精品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经研究决定,将《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综合改革与精品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委教办思〔2022〕2号)转给你们,请各学院及有关单位于11月7日之前完成项目申报工作,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5份、汇总表1份交至科研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22年11月4日